行稳方能致远~
昨天翻了翻最近在北交所递表的英氏控股招股书,看完之后笔者吓了一跳,因为这家公司对自己的产品描述有些部分涉嫌违规了,若市监人员看到估计鼻子气歪。
我们先看第一个例子。
来自英氏控股招股书
在涉及核心技术描述时,英氏控股有一个“一种婴幼儿降火消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技术,其技术特色为“本技术涉及一种婴幼儿降火消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采用药食两用食材搭配,有效改善婴幼儿上火症状”,对应的产品是英氏控股目前的一款婴幼儿辅食产品:清清葆。
清清葆只是目前英氏的一款儿童辅食食品,它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这款食品对应的技术特色为“有效改善婴幼儿上火症状”,招股书把一个食品的技术特色描述成药品/保健品的功能,合适吗?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作对照。
处罚公告部分截图
2021年4月12日,长沙市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处罚对象为湖南天马行空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亦曾是英氏控股的经销商之一。其中一项处罚内容是湖南天马行空商贸有限公司在网店上宣传英氏清清葆时用到了“儿童下火宝”的字样,而该公司无法提供该产品有“下火”功能的证明,随之被当地市监局认定为发布虚假广告而予以处罚。
接着再看第二个例子。
截图来自英氏控股招股书
在英氏控股的招股书中,关于其产品大类果蔬泥的食用场景描述是这样的:果蔬泥是婴幼儿水果、蔬菜类食物的主要来源,可补充膳食纤维,帮助宝宝婴幼儿肠胃蠕动,促进消化,缓解常见的便秘问题。“促进消化、缓解便秘”这种对外话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均属于保健品功能。保健品对外可以这么说,而作为食品的果蔬泥却不可以。
招股书里反映出的问题是否会延伸到英氏控股营销环节呢?
视频录屏截图来自英氏社交账号
多数不错,指出几个问题。
英氏控股的产品线有一款山药苹果脾养水,在英氏官方社交账号上,这款食品被描述为“解决宝宝胃口差,容易积食、腹胀口臭的问题....每天脾胃舒适”,很明显这款食品也被描述为具有解决、预防身体问题的功能。无论如何药食同源,一款食品能当保健品来对外宣传功能吗?
在英氏控股公众号上搜索“清清葆”,该账号涉及这款食品的文章有一段是这么写的:
上面这个描述已经是笔者看到的比较克制的宣传了。
说实话,当笔者仔细看完英氏控股的招股书后,确实能感觉到这家公司雄心不小。他们创造的五阶喂养概念有一种婴幼儿食品”国标”的意思。更宏大的说法是英氏控股不仅生产产品,还有一套针对消费者行为的理论指导。
如果英氏控股真能把产品硬实力+喂养概念软实力搭建起来,那么它还真带有一个跨国公司的影子。
不过就算如何雄心壮志,也要走得稳才行。若连基本的营销话术都被发现问题,又是否会让外界担心老板+团队的运营心态?着急可不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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