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18日消息,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这是时隔16年,我国再次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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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钢铁产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主要涉及钢材等300个海关编码的产品。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钢铁产品出口的监测统计分析,跟踪出口产品质量。
何亚东强调,相关管理遵循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不涉及出口数量和企业经营资格限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公告要求,企业在申领出口许可证时,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从而引导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促进我国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编辑 陶玥阳 审核 高升祥



































